基本单据也称主要单据,是指贸易中必不可少的单据。是出口商提供的基本单据。包括作为出口商履约证明的商业票、证明货物已被装运或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运输单据,以及通常需要提供的用以收款的汇票,在CIF合同中还包括保险单据。
什么是基本单据
基本单据也称主要单据,是指贸易中必不可少的单据。是出口商提供的基本单据。
基本单据的类型
包括作为出口商履约证明的商业票、证明货物已被装运或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运输单据,以及通常需要提供的用以收款的汇票,在CIF合同中还包括保险单据。严格地说,国际结算中所指的单据并不包括汇票,但通常业务中提到应交单据都将汇票包括在内。
1. 目的
为规范常用财务单据的接收、整理、填制、传递,加强财务单据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公司经济往来行为符合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各部门通常使用的财务类单据包括:1、法定格式单据。如税务监制票据、国家规定特殊行业票据(银行、邮电等)、财政监制收据(行政事业收据)、财政监制收据(资金往来收据);2、定格式单据。是为适应不同单位的管理需要,单据格式可以自由设计选定,国家不作统一规范和约束的单据。如财务部门内部自制或从外部购买的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付款通知书、借款单、票清单、对账单、普通收款收据等。其它部门业务流转单据,财务部门专用表单、银行支票、汇票等不在本制度规范。
3. 部门职责
3.1. 财务部:负责制定常用财务单据管理的流程及制度,按要求开具财务单据,并负责对各部门提交的财
务单据进行审核;
3.2. 业务部门:包括各职能部门,从外单位一手接到的票、收据时应进行初审,必要时在取得单据前
和财务部门沟通,并按照规范向财务部门填报传递财务单据。
姓名: | 胡经理 ( 销售经理 ) |
手机: | 13538680780 |
业务 QQ: | 2880608598 |
公司地址: | 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瑾头工业区 |
电话: | 0769-85390689 |
传真: | 0769-85300306 |